南京市共青团路中学2018年初中招生公告
一、?施教区范围
共青团路、雨花南路片区:
雨花新村(共青团路1-5村);邓府山村、邓府苑;公交四公司(雨花南路22号);能仁里16号大院、能仁里二村、三村;陵园宿舍、花好月苑、君悦城市花园、枫情国度·尚园、长发都市诸公;
雨花西路片区:
先锋公寓、雨麓花苑、亚东国际;
长虹路铁路以西:
应天花园、凤凰和美、德盈广场(住宅部分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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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行片区(小行路单号及双号16号以南)(不含16号):
菊花小区、小行村、康润园、警犬研究所、金蕊家苑、时光澔韵、名城世家、柏悦澜庭、恒大华府(过渡学区)、中南锦苑(过渡学区)、金浦翡翠谷(过渡学区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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铁心片区:
原铁心桥街道各村、翠岭银河(铁心桥各村原居民)、凤翔花园一、二、三期(铁心桥各村原居民)、凤翔山庄一、二、三期(铁心桥各村原居民)、莱蒙水榭阳光(过渡学区)。
二、报名条件
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,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(或法定监护人)在同一户籍,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、产权证(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,持有者为学生的法定监护人)一致,可在施教区入学。
1.属下列四种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的应届小学毕业生,也可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:
①?毕业生的户籍随父母(或法定监护人)一方在施教区常住,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(含武警)、在外地工作、务农或出国定居的;
②?父母离异,毕业生的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。
③?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、技术人员,其子女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(外祖父母)在施教区常住的。
④?毕业生的户籍随父母户籍在祖父母(外祖父母)处,且从未迁移过,父母双方均无独立房产并实际常住的。
2.拆迁户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入学:
①?拆迁户家庭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,在原施教区中学报名。
②?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内中学报名。
③?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,必须在报名前将孩子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,在新购房所属施教区中学报名入学。
3.小学毕业生的户籍在报名结束后招生工作结束前迁入的,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。
4.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全家无房产,且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分离的,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。
5.户籍审定中其他特殊情况的小学毕业生,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。
三、招生要求
按照《南京市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》要求,严格落实市教育局提出的“六不”要求。
四、日程安排
4月21日,发布招生通告;
6月1日至8日,在我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在各就读小学进行初中升学报名,各初中学校审核录取。具体时间以小学通知为准。
7月4日至5日,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指定地点报名登记。
8月10日前,发放入学通知书、张榜公布录取新生名单,完成招生工作。